为促进供货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保证电网建造顺顺利利地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货商不良行为处理办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呈现严重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货商进行了处理。
山西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山西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1号楼营销抄核收设备实训室改造项目投标中供给虚伪的产业冻住证明资料,用以掩盖该公司 3476673元产业在项目评标阶段处于被冻住状况的现实 。
处理办法:2020年3月19日-2023年3月18日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投标收购中列入黑名单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