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31 17:02:19 | 发布者: 华体会导航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查询银行账户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京美电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364.92万元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比格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比格富”)因与京美电子的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44万元。
京美电子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京美电子向比格富支付欠款43.38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0.66万元由京美电子负担。京美电子于4月30日向法院保证金账户支付44万元,5月1日查询账户得知,法院已解除对京美电子的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保全金额44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75),上海捷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捷证”)因与京美电子的服务外包协议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145万元。
京美电子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约定京美电子于2024年5月7日前一次性支付上海捷证140万元,上海捷证于京美电子付款后当日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双方已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京美电子于5月7日查询账户得知,法院已解除对京美电子的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保全金额145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9),上海锡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锡喜”)因与京美电子的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175.92万元。
京美电子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上海锡喜与京美电子达成诉前调解,调解协议约定京美电子于5月6日前支付上海锡喜货款175.92万元,上海锡喜于收到款项当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双方已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京美电子于5月7日查询账户得知,法院已解除对京美电子的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保全金额175.92万元。
上述案件款项的支付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累计冻结保全资金为91.05万元。因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主要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含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上述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冻结的进展,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妥善解决诉讼纠纷,提高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