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2 16:35:09 | 发布者: 新闻动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制品是指以蔬菜和食用菌为原料,采用腌制、干燥、油炸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申证单元为4个,即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蔬菜制品具体单元及小类名称,即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601。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进行。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所有以蔬菜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晾晒→包装→成品。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热风干燥→回软→(压块)→包装→成品。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沥干→速冻→升华干燥→包装→成品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速冻→(真空)油炸→脱油→冷却→包装→成品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粉碎→过滤→沉淀→干燥→(成型)→冷却→包装→成品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干燥→粉碎→包装→成品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重金属含量超标; 3.水分超标; 4.微生物超标;5.农药残留超标; 6.虫卵及夹杂物
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除一定要具有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该依据不同蔬菜干制品的工艺流程做到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分装企业应该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直接用来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无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滋生微生物的材料制造成。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的机械化程度、规模可依据企业的真实的情况而定,但一定要满足生产需求。
1.自然干燥蔬菜: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晾晒场、包装设备。采用自然晾晒方式来进行干燥的产品,晾晒场四周有围墙或纱网等保护措施,产品不得非间接接触地面,地面用水泥或坚硬材料铺砌,便于清洗和排水。
2. 热风干燥蔬菜: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干燥设施、包装设备。
3. 冷冻干燥蔬菜: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冻干设备、包装设备。
4. 蔬菜脆片: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真空)油炸设备、包装设备。
5.蔬菜粉及制品: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粉碎设备、干燥设施、包装设备。根据工艺不同还需配置磨浆机、造粒机、成型设备、筛分设备、分离设备等。
分装企业一定具备分选设施、干燥设施和包装设备。
蔬菜干制品所选用的蔬菜原料应新鲜、无异味、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及污染物限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蔬菜干制品工艺流程中所选用的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如工艺流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公司制作的产品。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八)马福炉(执行标准中有总灰分项目的企业必备)。
(四)(五)(六)(七)为执行标准中有微生物项目的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
蔬菜干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标记的检验项目,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